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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1章 手抄蘭亭序送白夕


一天很快過去了,迎來了新的一天!

烆居!

二樓書房,淡淡沉木香飄散於空中。

此刻,齊亦烆已經起來了。

那怕衹是五點多。

衹見穿了一襲灰色服飾的他,整個人看起來頗爲帥氣,氣質絕佳。

他優雅端坐著,手握一支毛筆,正在白色紙張上抄寫著王羲之的《蘭亭序》。

玫色在旁邊幫他磨硯。

她也已經醒來了。

她看著齊亦烆,在看了看他抄寫的《蘭亭序》,忍不住淡笑,贊美道:“真好看。”齊亦烆的毛筆字寫的很好看,“少主,你的毛筆字越發的精湛了。字跡瀟灑,帶著飄逸,點一橫竪一撇一捺折等都寫的力道剛勁、俐落,頗有龍飛鳳舞之感,大書法家風範。”

早起的齊亦烆突然想抄寫王羲之的《蘭亭序》,便換來了她來磨硯。

故而才有現在這麽一副齊亦烆寫毛筆字,她磨硯的畫面。

齊亦烆失笑,謙虛廻道:“也就一般般吧,勉強看的過去。”

“少主,你太謙虛了。”玫色一臉嚴肅,“就你這寫的毛筆字,恐怕就是王羲之本人看了也會非常的喜歡、贊賞和自愧不如。”

她覺得齊亦烆寫的毛筆字非常好。

是她覺得寫的毛筆字中最好的一個。

那怕是王羲之本人也比不過。

“你呀!就會誇大其詞!我哪有寫的這麽好?”

“少主寫的毛筆字本就很好。”

“呵,那是因爲你自小便與我相識,一直守在我身邊,更以我馬首是瞻,你眼中,心中都是我,所以才覺得我做什麽都是最好的。”

“但是實際上呢?這個世界上多的是人寫的毛筆字比我寫的好。尤其是你口中的王羲之。要知道他可是真正的書法家,其書法一直都被我們模倣。”

玫色三嵗時便送來了他身邊,與他一起長大。

是他的貼身保鏢。

兩人就如主僕般。

“我才不這樣覺得呢?”玫色一臉堅定,“我就是覺得少主寫的最爲好看。”

齊亦烆一噎。

面對玫色這樣的謎妹,沒則。

不過,他想到白夕,忍不住笑了,柔聲的問道:“那你覺得白夕寫的毛筆字呢?好看嗎?”

白夕也會寫毛筆字,而且寫的非常不錯。

與他有過之而無不及。

“白夕小姐寫的毛筆字自是不錯。”玫色柔聲廻道。

她見過白夕寫的毛筆字,很漂亮。

“那你覺得我寫的更好,還是她?”齊亦烆柔聲問。

“這個?”玫色爲難了。

“她對不對?”齊亦烆見此,忍不住問道。

玫色咬脣,沒有廻。

“所以啊,我一定不是這個世界寫毛筆字最好的人。”看到玫色這樣,齊亦烆也就以爲她覺得白夕寫的毛筆字更好看,故而,這樣說了。

“不!我依然覺得少主寫的毛筆字才是最好看的。雖然白夕小姐的毛筆字很不錯。”玫色不再沉默,反駁了齊亦烆。

齊亦烆再一噎。

因爲他一直覺得白夕的毛筆字寫的比他寫的好看。

玫色看到齊亦烆如此,遲疑了一下後,忍不住問道:“少主,你這麽早就起來抄寫王羲之的《蘭亭序》是要送給白夕小姐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