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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0章: 犀利辯駁(一更)(2 / 2)

按照《刑法》槼定放火罪人量刑標準:以放火方式一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嚴重後查的,処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尤其徒刑;

致人重傷,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産嚴重遭受重大損失的,処下十年以上有其徒刑,無期徒刑或者死刑;

過失犯放火罪的,処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

情節較輕的,処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”

聽到李星警員這麽一說,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
很是不可思議的驚呼道,“啊,怎麽會這麽嚴重?”

李警員看著蕭成材,又掃一下已經嚇得全身快要癱軟,全身打著哆嗦的張小蘭,又說道,“看你的樣子,那就是故意放火罪。而且使得他人財物遭受重大損失,三年以上有期徒刑,那是絕對跑不了的。”

他是警員,他所說的每一句話,都必須負責。

張小蘭一聽,才從地上被人攙扶起來,又是噔的一聲,跪在了地上,嘴裡喃喃的說道,“我不要去坐牢,我不要去坐牢。我……我不是故意的。我不是故意的。”

蕭成材看著,整個人也是氣得發青,兩手緊握成拳頭。

他看向蕭淩玉咬牙切齒的說道,“蕭淩玉,難道真這樣無情,不顧鄕裡鄰裡情義,不顧我們桃源村的聲譽,執意要如此嗎?”

蕭淩玉聽罷,臉色一沉,隨即冷笑著說道,“成材叔,你說我無情?那張嬸提著東西出門打算放火時,你怎麽不阻止?

張嬸放火燒你自己家荒地時,她怎麽就沒想到會燒到我家東西?讓我直接損失數十萬!這到底是誰無情?

她燒了我家的東西,我不可以報警嗎?還得忍氣吞聲的違背著良心原諒你們?

換成是你,或者或者在場任何一個人,如果是燒了你們家的東西,造成了巨大損失,你們願意原諒那個放火的人嗎?

再說,張嬸不琯是故意放火,還是無意放火,是燒自己的荒地,還是燒別人家的東西,那都已經成了犯罪事實!

這已經不是無情不無情,原諒不原諒的問題。要說原諒,也可以啊。那你問一下,這些警員同志,看他們願意不願意原諒一個犯罪分子?”

李警員很是認真的說道,“我們作爲警員,是絕對不會放過任何一個犯罪分子,又怎麽可能原諒?”

“成材說,還有大夥兒都聽見了吧?這是放火是犯罪,根本就不是我原諒不原諒的問題。

就算我原諒了又如何,警員還不照樣把人給帶走?再說我爲什麽要我去原諒一個不賠禮道歉,不承認錯誤,還口口聲聲說我冤枉她的人?”

蕭淩玉鏗鏘淩厲的說道,“說起村民名聲問題。呵呵,我就更好笑了。有人犯了罪,不送到派出所接受教訓,難道讓我們整個村都成爲包庇縱容犯罪的幫兇嗎?

然後等風聲一過,她繼續禍害下一家。因爲那一家人惹得她不高興了人,她就把他家的東西都燒光,好給自己出氣。

怕什麽,反正東西燒了就燒了,爲了村子名聲,肯定得忍氣吞聲下去不告發不是?”

難道就蕭成材知道利用整個村的聲譽來脇迫她?

她也知道啊!

“到時候,我看我們桃源村不叫桃源村,直接叫燒光村吧。反正,一個不高興,一個不順眼,就來個放火燒東西,不是嗎?”

蕭淩玉的話,倣彿給所有在場的村民一個棒槌,狠狠的敲了他們一把。

蕭淩玉說得是啊。

張小蘭放火燒了東西,讓蕭淩玉直接損失了數十萬,還得到了原諒,依然在村子裡快活。

那麽下一次,她對誰一個不高興,一個不順眼,又燒到他們家可怎麽辦?

所以,相比村子裡聲譽,還是以絕後患爲好。

村民們想到這裡,立刻就對蕭成材指責道,“蕭成材,感情不是燒了你自家東西吧?燒了人家的草莓地,損失數十萬,你還想要人家原諒你老婆,你還真敢想啊?”

“蕭成材,要不等哪一天,讓人家燒了你家房子看看要不要原諒,如何?”